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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律师协会2008年度实习律师培训工作圆满完成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8-07-03
6月10日-19日,为期10天的2008年常州市实习律师培训班在世纪长安大厦举行,来自全市42家律师事务所的99名实习律师参加了培训。本次培训班特邀了我市13名执业经验丰富、理论功底扎实的律师为参训学员讲课。本着把这次培训班办成“严谨、规范、高效”的目标,经过市律协秘书处的精心准备和严密组织,本期培训班取得了圆满的成功。这次培训工作突出体现了以下几点特色:一是领导重视、组织严密。 市律师协会对2008年实习律师培训工作高度重视,先后多次召开市律协常务理事会,讨论研究培训工作的相关问题。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师协会会长刘德峰每次都亲自参加会议,他要求市律师协会要努力把这次培训工作办成“严谨、规范、高效”的一次培训班。市律师协会陆柏松、徐晋庥和王建军三名副会长在自身工作十分繁忙之际,以身作则,主动请缨,带头为培训班学员授课。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在人员紧张的情况下,合理安排时间,统筹安排工作,周密制订计划,确保了这次培训工作能够顺利进行。根据实习律师的情况,市律师协会决定为培训班学员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并免收一切书本、培训和午餐等费用,成为全省唯一一个培训费用全免的城市,赢得了广大培训学员的赞誉。二是严肃纪律,措施得力。对于本期培训班采取的是半军事化管理模式。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参加培训的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并对每个学员的座位进行统一编号,参训学员必须对号入座,便于工作人员的检查。每次讲课工作人员都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考勤,并于课后及时进行通报。严格请销假制度:培训期间,对于除特殊情况外我们一律杜绝请假,经考核一次无故缺席的人员,将在考试中扣除20分纪律分,两次无故缺席的人员将取消考试资格。对于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人员必须提交请假单和相关证明,经审批后准予请假。严格课堂纪律:在课堂纪律方面,要求进入课堂的人员必须关闭手机或置于振动状态,严禁课堂上接听电话、交头接耳、随意走动,确保课堂的安静,对于严重违反纪律并不听工作人员劝阻的学员,除责令退出会场外还将根据情节轻重情况取消考试资格。金坛、溧阳的14名学员,他们能够克服路途远的困难,风雨无阻,每天准时到课参训。三是讲课精彩,注重实务。市律师协会经过精心推选,选出13名执业经验丰富、业务专长突出、热心实习律师教育、理论与实务上均有建树的本市律师作为本次培训班老师。根据事先课程安排,共安排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基本规范、律师执业基本素养、刑事诉讼业务、民事诉讼业务等共13门课程的讲座。在讲课的内容上面向实习律师普及“应知应会”,突出了实用性,基本覆盖了律师实际工作的各个领域。四是善始善终,成效明显。在组织管理上,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认真负责,市律师协会刘德峰会长同志在培训期间多次深入课堂了解教学情况,要求善始善终地抓好培训班的管理。在教学上,每名授课老师都很认真负责,精心备课,授课老师高度负责的敬业精神和严谨的讲课作风深深地感染了学员,自觉保持良好的课堂纪律。培训班结束后的问卷调查,95%以上的学员认为本期培训班办得非常好,非常实用,非常必要。(常州市律协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