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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第二期涉外律师(公证员)高级人才培训班举行开班仪式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8-08-06

江苏省第二期涉外律师(公证员)高级人才培训班开班仪式
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出席出席培训班作重要讲话
8月4日,由省司法厅和外经贸厅联合举办的“第二期涉外律师、公证员高级人才培训班”开班仪式在南京师范大学举行。
实施涉外律师(公证员)高级人才培训项目,是省委、省政府为适应我省外向型经济发展需要,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的一项重要举措。该项目于2006年10月启动,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培养一批熟悉国际贸易、世贸规则、精通外语,适应国际法律业务需要的高端人才。去年底,第一期33名涉外律师高级人才培训工作通过在国内1个月集中学习和美国马里兰大学专业学习实践活动已圆满结束。今年7月初,省司法厅与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外经贸、司法行政部门建立完善信息交流、协调管理、人才培养与实践以及会商协作机制,为涉外律师和经贸企业搭建平台,确保涉外律师人才切实有效的服务江苏开放型经济发展。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祥国出席开班仪式,并对涉外法律高级人才培养和第二期参训学员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要求,认真规划律师业的发展方向和区域布局,着力提高律师的综合素质和执业水平,推动律师事务所向规模化、品牌化、专业化方向发展。二是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做好律师高级人才培养的规划、协调和组织工作,及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为律师高级人才培养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三是各位学员要珍惜这次培训机会,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切实做到学有所获、满载而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