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界动态
每名律师都要参加一次集中培训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8-07-24
全国律师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专题培训班2008年7月20日结束。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在培训班总结讲话时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地律师协会要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员会的部署和司法部的要求,把全国律师队伍“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作为当前律师工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组织广大律师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努力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
赵大程强调,要认真贯彻本次专题培训班的部署,推动律师队伍“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深入开展,着力在统一对事关律师工作发展全局重大问题的认识上取得新成效,着力在依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取得新成效,着力在推动律师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上取得新成效,着力在执业为民上取得新成效。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地律师协会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强工作指导、监督和检查,使广大律师更加自觉、积极、有效地参与“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要切实抓好律师队伍的集中教育培训工作,分期分批对律师组织全员集中培训,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扩大到律师事务所辅助人员和律师协会的工作人员,确保明年六月底前,每一名律师都受到一次集中培训教育。要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与解决律师工作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在真正取得丰硕的思想成果和理论成果的同时,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要求贯彻到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坚持边学习、边整改、边提高,研究推出改进和加强律师工作的意见措施,使“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真正成为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活动,成为推动律师事业发展的重要活动,成为律师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活动,让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活动的成效。
据了解,这次专题培训班是全国律师队伍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示范班。培训班期间,参加培训的人员深入学习了党的十七大精神、胡锦涛总书记、周永康同志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了吴爱英部长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讲话,听了有关专家学者的专题讲座,并结合思想、工作实际,进行了研讨。
信息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柴黎 刘百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