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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律协对律师违规会见行为给予公开谴责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8-07-24
最近,马鞍山市连续发生两起律师在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时违规传递物品和信件的事件。马鞍山市司法局和市律协十分重视,认真调查核实案件,并和看守所和检察院驻所检察处多次沟通。经过市律协惩戒委员会讨论,市律协决定分别给予两位违规律师通报批评和公开谴责的处分,同时,在律师诚信档案中予以记录并在司法行政律协网页上公布。
为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2008年7月10日下午,马鞍山市律协召开了公开大会,各所主任以及部分年轻律师参加会议,同时邀请市检察院驻所检察处领导参加。会上,受到公开谴责处分的律师对自己的违规行为作了深刻的检讨,与会律师结合该两起案例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对违纪律师的违规行为和违规原因进行了深入剖析,对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如何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不断提升自我素质,树立良好的执业形象,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反思。
驻所检察处的同志对律师工作管理、律师队伍建设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他们希望广大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中能够严格依法办事,正确行使好法律赋予的职业权利,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开展辩护代理工作。
马鞍山市司法局和市律协就律师诚信建设提出要求:一是加强教育,坚持不懈抓好先进律师、党员律师、骨干律师的示范标杆作用;二是强化规范,实行用制度管人、管事,全面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三是加强投诉查处工作,严惩违规违纪行为;四是加强与公检法部门的经常沟通,建立协调机制;五是认真做好新律师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六是要求律师在执业过程中,要坚持讲政治、讲大局、讲责任,切实发挥好律师的各项服务功能。
会上,还学习了新制定的《马鞍山市律师协会会员违规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处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