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风采
柔肩担道义 参政诉民声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8-06-25
作为一位女性,她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
作为一位民主党派人士,她被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央授予“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贡献先进个人”、“全国社会服务突出贡献奖”;她被表彰为“全国优秀律师”;
今年1月28日,她以高票当选为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创造了我省律师行业的一项“第一”:1979年恢复律师制度以来首位当选全国人大代表的执业律师。
她,就是江苏盐城瑞信律师事务所主任刘玲。
【律师是维护正义的使者,我们必须要把每一件案件当成精品来做。我们1%的失误,对当事人个体而言却是100%的痛苦。】
1987年参加工作的刘玲先后在盐城市政法干部学校和盐城市司法局工作过,2001年6月辞职创办了江苏盐城瑞信律师事务所。多年的司法工作经验和对工作的精益求精,熟稔业务的刘玲成了盐城律师界一块响当当的牌子。
多年来,她先后办理了全国“扫黄打非”五大案件之一的唐葆春、智日华非法经营案、原盐城市交通局副局长孙桂聪受贿案、滨海县人民法院前院长戴全生受贿案等一批在省、市有一定影响的案件。2003年以来,刘玲就成功代理了7起无罪辩护案件。
法律援助是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实施这一工程的主体是广大律师。怀着对社会高度的责任感,刘玲义务承担了农工民主党盐城市委员会法律援助中心、市妇联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等“额外工作”。最近五年,她就援助了60多名未成年人及困难当事人。建湖上冈小孩王某在幼儿园玩耍时受伤,被医院误诊导致一级伤残。王某家的经济十分困难,根本没有钱找律师代理。刘玲听说此事,主动要求免费代理。数次下乡取证、调查、调解、参与有关协调会,终于使小孩王某获得36万元的经济赔偿。
【刚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的喜悦、激动和政治荣誉感如今都已褪去,代替的是一种神圣的责任感。对我而言,首先是将本职工作做好。在工作中发现问题,思考解决问题的方法,并及时建言献策,履行好一名代表的职责。】
2008年1月28日,江苏省人代会上,来自律师界的刘玲以高票当选为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结束了我省律师界自1979年恢复律师制度以来执业律师中没有全国人大代表的历史,也成就了刘玲从市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全国人大代表的三级跨越。
在举世瞩目的第十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刘玲向大会提交了七个建议,领衔向大会提请一个议案。
刘玲向大会提出制订《司法诉讼法》的立法建议。向大会提交《关于进一步重视和加强社区矫正扩大试点工作的建议》,建议在条件成熟时制订《社区矫正法》。提交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衔接工作的建议》,建议加强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制度的立法工作,制定统一的国家法律援助法。提交的建议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针对性,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同样,在审议《两院报告》时,刘玲凭着法律工作者的专业知识和独到的视角,谈到百姓过高司法需求与司法供给相对不足的矛盾;刑法立法滞后与百姓对量刑公正期待的矛盾。
“作为人大代表,我们不仅要反映百姓的困难,当好百姓的代言人,更要发挥自身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当好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向‘一府两院’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从北京参加完会议回来,刘玲就一下投入了工作。
吉德龙 吕晓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