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协简报
江苏律协简报(第46期)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8-05-21
行业要闻
我省律师已向地震灾区捐款210多万元
四川汶川地震发生后,我省各级律师协会向广大律师发出倡议,号召大家行动起来,向灾区人民奉献一份爱心。截止5月19日16时,全省律师已捐款213.3万元。其中省律协常务理事、江苏谢满林律师事务所主任谢满林个人捐款2万元;全国人大代表、省律协常务理事、盐城瑞信律师事务所主任刘玲,江苏刘洪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洪,江苏张林芳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林芳,江苏俞晓华律师事务所主任俞晓华,南通东州律师事务所年轻律师张晓军等个人捐款均为1万元。刚成立的江苏铭律律师事务所在地震发生后的第二天,就将1.1万元支票送到省律师协会省直属分会。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原计划5月16日组织全所人员去西安开展联谊活动,得知震灾发生后,该所取消旅游方案,将经费2万元全部作为爱心捐款。南京市律师协会筹集的捐款将对口援助都江堰市律师协会,帮助受灾的律师事务所恢复重建。其余捐款均通过红十会和慈善总会送达灾区。 (省律协办公室供稿)
各地动态
金湖县律师与村挂钩效果好
2007年,金湖县司法局在117个行政村(社区)实行法律服务工作者挂钩服务,实施“村村有律师工程”。挂钩“律师”以做好法制宣传和义务法律咨询为重点,村民和村(居)组织在遇到涉法问题时,一个电话就能享受免费法律服务。法律服务人员与村挂钩后,除正常受理案件外,还义务化解家庭矛盾3800余起,平息邻里纠纷4300多件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0件,为农民和村(居)委会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2000多次。全县可预防案件发案率同比下降50%,治安案件发案同比下降60%,矛盾调处率达100%。 (淮安市律师协会供稿)
南京市鼓楼区吸纳律师参与大调解工作
南京市鼓楼区司法局针对当前部分重大疑难纠纷专业性强的特点,吸纳10名律师担任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其中1人任副主任委员,其余律师在各专业委员会任职。他们发挥各自专业特长,在第一时间参与重特大矛盾纠纷的分析研究和调处工作。在最近金盛百货龙江店拆迁引发的群访事件处理中,两名参与律师及时分析研究矛盾纠纷涉及的法律关系,提供法律意见书,为政府领导决策和大调解中心化解该纠纷提供了重要依据。(南京市律师协会供稿)
泰州市进一步规范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
日前,泰州市出台工作规范,从六个方面深化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一是重大事项报告。要求律师在接待信访中发现群体性、有激化苗头事件,牵涉面广、影响大的涉法问题,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事项,涉及重大突发事件以及经济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除报信访部门外,及时向当地司法行政机关报告。二是信息反馈。对信访群众反映的倾向性问题,重大决策制订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政府相关部门在履职过程中存在的侵权问题,接访律师要及时填写《社情民意反馈表》,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报信访和司法行政部门。三是规范工作日志。接访律师要详细记载《律师参与信访接待登记表》,做到每访必记、一事一档。《律师参与信访接待情况统计表》实行每季度统计,量化考核,作为评优评先的依据。四是交流会办。召开联席会议,司法行政、信访、律师共同分析研究个案,交流通报情况,调整业务政策。对律师接访分流的案件由信访部门牵头,律师提出处理建议,协商会办。五是检查通报。定期对接访律师的工作纪律、工作职责、台帐登记情况进行检查,听取接访对象、信访部门对律师接待态度、处理结果的意见,对不称职的律师通报批评并更换。六是值班接待纪律。事务所主任、合伙人、知名资深律师必须参与接待,每年不少于6个工作日。严禁挑辞架讼,严禁利用参与信访接待招揽案源。重大事项及时沟通报告,不随意答复或提出不利于稳定的意见。(泰州市律师协会供稿)
南京市法德永衡律师辩护团荣记集体三等功
近日,南京市司法局研究决定,给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夏淑琴名誉侵权案(东京案)”律师辩护团记集体三等功。
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从2000年起,自筹资金,发起组成了“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夏淑琴诉日本右翼作者名誉侵权案律师援助团,经过历时七年艰苦细致的工作,先后取得南京诉讼案、东京被诉案和去年11月东京诉讼案三场胜诉,有力回击了日本右翼势力妄图否定“南京大屠杀”的丑恶行径,维护了大屠杀幸存者的尊严和权益,在国内外产生了广泛影响,被评为2007年“南京精神文明建设十件大事”。 (南京市律师协会供稿)
扬州市政府聘请律师担任执法监督员和立法咨询员
日前,扬州市政府聘请知名律师担任市政府执法监督员和立法咨询员。其中,江苏擎天柱律师事务所主任周广桂、扬州琼宇律师事务所主任吉宝华担任市政府执法监督员;扬州市公职律师办公室许慧明、朱玉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玉明、理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钱剑奎、擎天柱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一军担任市政府立法咨询员。(扬州市律师协会供稿)
徐州市认真做好新《律师法》贯彻实施的准备工作
新修订的《律师法》将于6月1日实施,为确保该法律有关规定的顺利贯彻落实,徐州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采取措施,努力为新法实施营造良好氛围。一是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广大律师认真学习领会《律师法》的原则和主要精神;二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大张齐鼓地宣传《律师法》和我国的律师制度,呼吁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律师工作;三是召开公安、检察、法院等相关部门座谈会,进一步加强协作交流,维护律师执业权益,确保法律规定的律师权利落到实处;四是完善对律师行业的科学监管机制,制定切实有效的监督措施;五是组织律师事务所印制新《律师法》实施后所需的法律文书和信函。(徐州市律师协会供稿)
扬州市司法局组织知名律师送法下乡
5月15日,扬州市10余名知名律师在市司法局领导的带领下,来到宝应县鲁垛镇开展“服务新农村,展示先进性”送法活动。送法小组在鲁垛集镇设立两个法律宣传与咨询点,先后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法律书籍300余册本,解答群众法律疑难问题30多个;党员律师宗宏根、张一军还分别为当地120名镇、村干部及企业法人讲授了《劳动合同法》、《物权法》。扬州市20名律师还共同出资2万元,用于资助当地一所小学改善办学条件。
市司法局、市直有关律师事务所、公证处还向该镇捐赠了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向40多名家庭困难的学生赠送了学习用品。 (扬州市律师协会供稿)
工作通讯
省律协秘书处召开竞争上岗动员大会
为进一步推进秘书处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工作激励机制,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充分发挥秘书处的职能作用,经省律协常务理事会研究审议,决定对秘书处内设机构作适当调整,并对秘书处中层领导干部实行竞聘上岗、其他人员实行双向选择定岗。5月5日下午,秘书处召开全处人员进行动员发动并发放竞聘报名表。
根据有关竞争上岗方案要求,为保证竞聘上岗工作的公开、公正,省律协成立由律协领导、厅机关有关部门领导、秘书处领导等组成的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兼面试评委)。经笔试、面试、民主测评及考察等环节后,由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综合情况提出初步聘任人选。
梁武华秘书长要求全处同志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明确职责,积极参加竞聘,接受组织挑选,努力把秘书处建设成勤奋敬业、高效运作、理事会和广大律师信得过的办事机构。 (省律协办公室供稿)
律师服务
苏州华元民信所开展新《律师法》学习交流活动
4月19日,苏州华元民信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和被邀请的行风监督员开展了一次学习新修订《律师法》的交流活动。在行风监督员和常熟市局领导的监督下,对全体律师进行了律师法考试测试,经现场批阅后,为获得优异成绩的前三名律师颁了奖。然后,律师们和行风监督员就学习新修订《律师法》进行了交流。大家认为,新《律师法》进一步明确了律师的职业使命,完善了律师的执业许可制度,强化了律师的执业权利,解决了以往律师“三难”的问题,相比刑事诉讼法有了很大突破,但同时对律师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常熟市政法委副书记、行风监督员陈兴元对华元民信所开展的这次学习交流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要求全体律师在学习新《律师法》的同时,要正确把握好四个方面关系:行使律师权利与履行律师义务的关系;个人发展与律师事务所建设的关系;经济利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律师做事与做人的关系。 (苏州市律师协会供稿)
简要讯息
※ 4月24日,常州市律师协会聘请10位新一届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担任特邀行风监督员,并颁发了聘书。
※ 4月26日,常熟市律师协会召开理事会,认真学习《关于切实加强律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的通知》,强化统一对律师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律协对律师办理敏感性、群体性案件的监督和指导。
※ 5月4日,淮安岸庆律师事务所罗岸伟律师当选第十届“淮安市十大杰出青年”,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表彰。
※ 日前,前海基会秘书长、海和国际法律事务所所长、中国文化大学教授焦人和、香港吴少鹏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国陆公证人、中国委托公证人吴少鹏等一行拜会常州市律师协会,市副市长孙国建、市司法局和律师协会等领导进行了接待。孙国建副市长介绍了常州的经济、社会发展及律师业情况,双方在促进两岸三地经济繁荣、组合优良的法律服务等方面达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