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协简报
江苏律协简报第47期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8-07-28
行业要闻
缪蒂生厅长到省律协调研律师工作
5月27日下午,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缪蒂生在省厅副厅长、省律协党组书记方晓林,省厅副巡视员、厅办主任万力等陪同下,视察省律协并调研律师工作。
省律协王凡会长、薛济民副会长、朱飞龙副会长、孙文俊副会长、省直分会钱世云会长分别就律师行业管理工作的特点、律师行业管理工作的使命和任务、律师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提升江苏律师队伍素质、促进江苏律师业加快发展的建议和思路等方面进行了汇报。
在听取工作汇报后,缪蒂生指出,当前,律师事业正面临着重要的发展机遇期,全省律师行业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抓住机遇,在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美好新江苏”中发挥应有作用。要切实加强政治建设和组织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律师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在如何培养高层次律师人才上下功夫,不断适应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要加强宣传工作,扩大律师的社会影响。他强调,省律协要集中每一个协会、每一个律师的智慧,为江苏律师事业的发展闯出新路子、探索新机制。
方晓林副厅长要求协会领导和律协秘书处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缪厅长讲话精神,加强行业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建立省律协工作报告和交流机制,畅通信息渠道,充分发挥省律协理事作用。省律协秘书处要紧紧围绕厅党委、律协党组会、会长办公会的决定决议,全力以赴抓好工作的落实,团结一致谋发展。 (省律协办公室供稿)
省律协工作、业务委员会成立大会在宁召开
6月7日至8日,省律师协会工作、业务委员会成立大会在南京召开。省律协各位会长、秘书处秘书长、13个工作委员会和12个业务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近130人参加了会议,省厅政治部副主任、厅干部处处长魏钟林,厅律管处处长王向阳应邀出席了会议。
会上,薛济民副会长给各委员会主任颁发了聘用证书。王凡会长要求各位委员会主任认真履行职责,引导律师在服务江苏经济发展、行业自律管理、律师队伍建设、律师业务培训交流与行业拓展、律师执业保障服务、律师文化交流和建设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要勤勉尽责,不要敷衍搪塞;要团结协作,不要山头独立;要克己奉公,不要以权谋私。魏钟林副主任代表省厅肯定了上一届律协工作及业务委员会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全省律师业发展方面取得的成绩,希望通过各委员会的努力工作,在全省律师行业形成浓厚的学习和研究氛围,促进律师队伍理论水平和服务能力的提高,争当全国律师行业排头兵。 (省律协办公室供稿)
我省各地集中开展新《律师法》宣传活动
新修订的《律师法》于6月1日实施。连日来,我省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通过多种形式,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努力为《律师法》的施行营造浓厚氛围。南京、盐城各地统一举办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广大律师和律师管理人员走上街头,接待咨询群众400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0余份。扬州、常熟等市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公安、检察、法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就《律师法》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影响及对策进行广泛研讨,并确定保护律师依法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等权利的可操作性方案。常州、盐城市司法局和律师协会举办律师业务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就《律师法》做专题辅导,并介绍律师最新业务。徐州市司法局5月2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律师法》修订的背景、原则和变化以及对律师工作产生的影响,并在全市开展律师辩论赛、组织律师知识竞赛、律师征文活动等系列活动,宣传《律师法》,扩大律师的社会影响。镇江、沛县、盐城亭湖区、阜宁、扬州广陵、徐州鼓楼等地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律师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就律师服务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请群众监督。镇江、宿迁、南通、苏州、泰州、连云港、扬州等地组织律师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进校园、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企业、法律进监所活动,义务为学生、居民、外来务工人员和在押在教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此次修订的新《律师法》有五大亮点,一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律师执业许可制度,包括完善了律师执业许可条件、调整了律师执业许可的权限和程序、规定了律师执业特别许可制度等;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明确了普通合伙和特殊的普通合伙两种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增加了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的规定;三是充实了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内容,增加了对律师依法行使会见权、阅卷权和调查取证权保障的规定,增加了律师参与法庭诉讼活动责任豁免的权利和对律师采取强制措施方面的保障措施。四是增加了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的规定,从严格律师执业申请、担任合伙人的程序和条件,完善律师执业禁止方面的规定等方面做出了规定;五是完善了对律师的行政管理和行业自律的措施。它的颁布实施,为保障律师更好地履行职责,更加自觉地积极投身于服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地伟大实践提供了法律保障,将对中国律师事业地改革和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 (省律协办公室综合来稿)
江苏举行第二期涉外律师高级人才选拔考试
6月15日,由省司法厅和省外经贸厅联合举办的第二期涉外律师高级人才选拔考试在南京师范大学进行。
培养涉外律师(公证)高级人才,是省委、省政府对江苏司法行政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省司法厅在去年顺利完成第一期涉外律师高级人才培训的基础上,今年又启动第二期培训工作。据悉,全省共有102名律师、22名公证员报名,经审查,有89名律师、22名公证员符合报名条件,准予参加考试。省司法厅严格考试纪律和选拔程序,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将从111名考生中最终确定15名律师、5名公证员,在国内进行一个月的英语强化训练后,赴美国参加为期两个月的培训。
省司法厅厅长缪蒂生、副厅长方晓林、省外经贸厅公平贸易局局长丁育生、省律协王凡会长等,到考场巡视。(省律协办公室供稿)
各地动态
淮安市开展律师办案卷宗评比活动
为推动律师事务所加强卷宗管理工作,促进律师办案质量的提高,2007年底淮安市律协决定在全市开展律师办案卷宗评比活动。根据司法部《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评比活动要求,全市30家律师事务所对本所2006-2007年度办案卷宗归档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向市律协秘书处推荐申报参评卷宗。经十名资深律师组成评审团进行严格评审,由34名律师承办的49件案件卷宗被评选为优秀卷宗。5月22日,在全市律师工作会议上,市律协对此项活动进行总结表彰并颁奖,江苏天哲律师事务所淮安分所等5个先进集体和马宁等34名先进个人受到表彰。(淮安市律师协会供稿)
成都律协、都江堰司法局给南京律协发来感谢信
5月12日,四川汶川地区发生8级地震,给灾区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生命财产损失。南京律师积极行动,共计捐款372270元人民币,通过成都市律师协会将捐款转到受灾最重的都江堰市司法局。全市律师党员共交纳“特殊党费”合计55300元现金,用实际行动为抗震救灾做贡献。 (南京市律师协会供稿)
常熟市政法委书记视察律师工作
为更好地贯彻实施新修订《律师法》,5月30日,常熟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桑五官在市司法局局长阚国良的陪同下,视察了苏州少平和世纪天合律师事务所,并认真听取了两家事务所对贯彻实施新修订律师法的情况汇报。桑书记充分肯定了常熟律师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并要求全市律师:一要更加规范执业,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二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到大调解工作中去。三要拓展业务,服务基层,维护社会稳定。他同时要求公、检、法等部门认真按照《律师法》的要求,主动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切实为维护律师在执业中的合法权益提供方便。(苏州市律师协会供稿)
响水县委书记要求多培养“名律师”
在响水县委、县政府日前召开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大会上,县委书记潘道津要求司法行政部门多培养“名律师”,不断提高律师队伍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技能,充分发挥他们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职能作用。县司法局认真组织学习潘书记的讲话,积极谋化对律师队伍的培养教育,努力打造一流律师法律服务工作队伍。 (盐城市律师协会供稿)
苏州市律协、市检察院召开新《律师法》实施座谈会
修订后的《律师法》已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律师法的颁布、实施,进一步完善了律师介入刑事诉讼的各项权利,赋予了律师更大、更独立的执业权,同时也对包括检察机关在内的国家刑罚权进行了更大的制约。如何执行好这部法律,对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冤假错案,对促进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的意义。6月13日和16日,苏州市律协组织部分律师与来自全市各区(市)检察院分管检察长和园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就此主题分别举行了两场座谈会。
会上,昔日法庭上针锋相对的检察官和律师坦诚相待,畅所欲言,双方就新《律师法》实施前后在辩诉实务具体操作中的种种问题进行了广泛热烈的探讨,并重点就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和调查取证权等“三难”,案件证据材料范围的认定和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座谈取得了广泛的共识,双方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工作交流,及时沟通有关情况,确保律师法的正确实施;同时,检察机关表示,对于目前仍存在的法条不详细,操作不统一的现状,检察机关将进行充分研究,争取在新的实施细则出台前制定出统一、规范的具体规定。
苏州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和市律协领导吴雪芳、张菊娥、唐海燕等出席了座谈会。 (苏州市律师协会供稿)
工作通讯
省律协海事海商业务委员会召开工作会议
省律协新一届业务委员会成立后,6月21日,海事海商业务委员会率先在南京召开委员工作会议,24名委员参加了会议,副会长朱飞龙和监事会派驻监事迟先荣律师出席会议。会议研究确定了委员会分工方案,认真讨论了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和五年工作规划。同时,与会人员还共同研讨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最近制定下发的《关于审理船舶碰撞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会上,朱飞龙副会长作了讲话,他要求委员会围绕自身实际,多做研究,多出成果,力争做到做好三个“一”,即委员会每年至少举办一次业务活动、委员会要制定出一个业务操作指引或工作指导意见、每名委员每年要撰写出一篇业务文章。 (省律协业务部供稿)
简要讯息
※ 日前,江苏永德律师事务所主任陆银泉被苏州市总工会授予 “苏州市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
※ 5月27日,奥运圣火在江苏省最后一站南京传递,南京市司法局局长助理、市律师协会秘书长李华和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律师仇连明作为火炬手,参加了火炬传递。
※ 5月30日,江苏少平律师事务所时雪峰律师作为常熟市第二批赴四川灾区抗震救灾志愿者随该市红十字会的救灾物资车队到达四川绵竹,展开救助,并慰问了在那里救灾的部队官兵。
※ 6月8日,省律协召开七届三次常务理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省律协工作委员会、业务委员会经费使用管理规定(讨论稿)》,研究了建设规模所及品牌所、江苏律师学院、涉外律师高级人才培训班学员整合使用和建立法律咨询平台等事项。
※ 由省律协编印的《江苏律师执业手册》近日全部免费发放到全省律师手中,该手册汇编了律师办理刑事案件指引、律师办理群体性案件指导意见、律师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等,共约30万字。
责任编辑:于生池
江苏省律师协会秘书处编 2008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