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矛盾的职业 崇高的使命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8-06-25
□本报记者 孙劲松
对话嘉宾:王凡,省律师协会会长、中华全国律协副会长,本报高端律师团成员。
律师的属性是商业的,还是政治的?如何处理律师执业和协会工作的关系?律师文化是一种怎样的文化?律师该如何参政议政?对标找差,江苏的律师该何去何从?当记者将这一个个现实的问题,一对对尖锐的矛盾,抛给王凡时,作为江苏律师协会的掌门人,他用律师特有的睿智,精彩的语言给出了精辟的回答,作出了全新的诠释。
既有商业属性,也有政治属性
记者:律师是许多人向往的职业。但对于真正从事律师职业的人,特别是处在社会转型期的律师,往往有些人就会迷失方向,失去目标,这是什么原因?
王凡:按照我国律师法的规定,律师是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国际上的有关规定,包括WTO总协议中法律服务贸易协议中的定义,律师和会计师一样,从事的是商业服务行为。
律师的属性到底如何划分,我这样分析:首先是商业属性,律师因提供法律服务而获取报酬,这是律师生存的基本要求,自然也是律师的本质属性。按照国际通常的说法,企业的最高道德是依法获取最大的利润,这是企业的商业属性决定的。律师具有商业属性,要生存,要发展,更多地体现商业属性无可厚非。其次,律师也有政治属性,因为律师提供服务的工具是法律,直接和国家、政治相联系,所以,公众也以公平和正义来要求律师。律师通过参与法律活动去实现并体现公平和正义。
记者:执业过程中,律师该如何把握政治性和商业性这对矛盾?
王凡:律师的职业就决定了它是政治性和商业性互为一体的。
律师的工具是法律,这就是政治性的存在;同时律师不是国家公务员,它是通过为大众提供服务获得对价,提供服务当然也有商业性。政治属性和商业属性的对立统一,在律师身上体现得非常明显。政治属性就是要大公无私,商业属性就是要赢利。就像莎士比亚所说的“To be or not to be,that's a question.”(生存还是毁灭,那是个问题。)这个问题是一直追随律师职业生涯的问题。有一部分律师过多地考虑了自身的商业性,就会失去目标,迷失自我,就有可能不能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甚至违反法律规定。
律师文化是一种专业文化
记者:开展律师文化建设研究,是当前律师工作的一件大事。您认为,律师文化是一种什么样的文化,其核心是什么?
王凡:现在所说的律师文化,有点空泛。谈律师文化首先必须要分析律师的执业特点。全世界的律师法、律师规则都强调,律师是通过考试取得资格,领取执照,为大众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士。专业人士是律师的本质职业特征。专业人士就应当有专业文化。
律师文化的核心包括:一是法律人的思维。从法律的角度思考问题是律师的职业特征和文化特征。遇到问题首先要考虑是否合法是否规范。第二,律师的专业技巧。律师的技巧是多方面多层次的,非常复杂,永远有新鲜的东西,永远要挑战自己。我自己作为一名执业律师,就在不断学习,不断挑战自己。第三,律师的道德准则。这就是政治属性和商业属性的对立统一。作为律师,你不得不考虑你的商业属性,但同时你不能忘记你的政治属性。
记者:您如何评价当前的律师文化建设?
王凡:我个人认为,目前的律师文化建设有两个偏颇:一是比较空泛,听起来好像有东西,回头一看不知道什么东西。二是急躁,文化不是开几次会,喊几句口号,写几篇文章,就能形成的。它是历史的发展、沉淀、堆积、酝酿的过程。
世界上没有一模一样的律师,但如果每个律师都把这三条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就能凸现出整体律师文化的特质。把这三个特质通过每一家律师事务所、每一位律师体现出来。“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当这种文化形成的时候,无论你是帅哥,还是靓女;是青年,还是老者,人们可以通过你的一举一动,看出来你就是一名律师,一名优秀的律师。
记者:目前,律师的社会评价不是很高,这是什么原因?
王凡:律师这个职业在目前社会上的美誉度不高。提到律师,社会大众没有油然而生一种崇敬,一种敬仰;往往产生这样一种感觉,律师是一个帮人打官司的人、一个能说会道的人,甚至是会出各种各样主意的人。
其中的原因在于,一是我们国家的民主法治建设的历史进程时间还不长,社会大众对律师职业的作用了解还不太透彻;二是一些律师过分考虑了自己的商业属性,过分地商业化,过分地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三是由于体制的原因,律师的职业修养培训过程很短,缺少系统的培训过程。
从事执业活动就是参政议政
记者:律师参政议政是由其政治属性所决定的,您认为,律师参政议政有哪些途径?
王凡:从管理社会的角度,法律人士最具专业优势的。目前我们国家强调法治,就是指用法律治理国家。和谐社会的第一特征就是民主法治。随着国家民主法治的推进,律师参政议政的渠道也越来越多。
《论语》中有这样一段话:“或谓孔子曰:‘子奚不为政?’子曰:‘书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为政!’”我的理解就是,参政议政的途径很多,不一定从政才能参政议政。从事律师执业活动、干好本职工作就是最大最直接的参政议政的平台。律师所使用的工具就是法律,法律本身就是治理国家的工具。《律师法》规定了律师的三项使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律师处理案件和法律和社会大众密切相关,把案件处理好了,实际上就是宣扬了法律,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律师只要从事这个职业就要有崇高的使命感,就是在参政议政。
第二个平台,律师的参政议政从行业管理上也能体现出来。过去,律师的管理是国家行政机关直接管理。近年来,我省加大通过律师协会的管理力度,从第六届开始,由执业律师担任会长、副会长,秘书处的人员也逐渐淡化行政色彩。律师参与行业管理也是参政议政的体现。
第三个平台就是群众喜闻乐见的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做政府的法律顾问。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由于名额的限制,人数不可能太多。但近年来其中的江苏律师越来越多。截至目前,我省有1名律师当选全国人大代表,1名律师当选省人大代表,34名律师当选为市人大代表,28名律师当选为县区人大代表;5名律师当选为省政协委员,66名律师当选市政协委员,149名律师当选为县区政协委员。
记者:作为执业律师,同时又是律师协会的会长,您是如何处理两者的关系?
王凡:执业律师从事律师协会的管理必须处理好两者的关系,我认为:第一,不能谋私利,这是最主要的。不能利用律师协会这个平台为你个人和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谋利。第二,在其位担其责。必须尽心尽力做好律协的工作。第三,要团结好协会的领导班子,要形成团队的力量。毕竟我们是执业律师,还有执业活动,人的时间精力有限。只有当你团队的力量整合好了,事情才能做好。第四,坚持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监督,充分调动秘书处的积极性。第五,要有奉献精神,行业协会有大量工作,没有奉献精神,是不能胜任的。
我本人很喜欢运动、读书,现在这些时间压缩了许多,周末很少休息。至于自身的律师业务,这几年,没有因为我担任会长而变大,也没有缩小很多。
不要妄自菲薄,要发奋图强
记者:同先进地区相比,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比,我省律师业还存在哪些差距?
王凡:截至去年底,全省共有律师事务所835家,执业律师8384名,全年律师业务收费17.2亿元,比上年增加近3亿元。执业人数、业务量和业务收费等均居全国前列。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省律师业的发展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律师规模与我省经济发展尚有差距,并且存在地区差异。我省律师人数相对全省总人口数来讲还偏少,只有万分之一,低于北京、上海、广东等地;第二,律师业务收费总额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偏低,仅为0.067%,北京约为1%;第三,全省的律师事务所从事的业务范围基本是小而全的,专业所、规模所还比较少,办理国际贸易法律事务机会偏少,懂政治、懂经济、懂外语、懂科技、懂世贸规则的专家型人才少之又少;第四,律师参政议政的幅度、力度、深度还不够,不能充分发挥律师的作用;第五,有一些律师由于水平经验的原因,为大众服务的质量还不高,第六,青年律师的生存和发展存在比较大的困难。
记者:针对这些差距,需要我们从哪些方面进行努力?
王凡:首先,我省律师差距的现状已经引起了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省司法厅对律师队伍的建设十分关心,对逐步解决我省律师事业发展过程中的困难,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将在近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促进我省律师事业发展的办法。去年,通过司法厅向省政府报告,由政府出资,分期把100名律师送到美国进行培养,把他们培养成高级涉外法律人才。其次,与此同时,行业协会要强化教育培训,努力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关心青年律师的成长。第三,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我想通过江苏法制报,向全省律师呼吁,希望大家把握律师专业人士的特点,加强学习,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只有法律水平高,服务质量高,才能赢得社会大众的满意,才能促进我们的事业发展。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既要看到差距,找到原因,同时也不要妄自菲薄,要发奋图强,把基本功练扎实,为社会提供更好的服务,实现江苏省律师事业快速发展的目标。
记者:律师协会作为律师自律性组织,在提高我省律师整体水平方面作了哪些工作?
王凡:目前,我省律师协会针对以上情况,主要做了下面几件事:一是从基础抓起,加大实习律师的教育培训。2007年初,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下发了专门的文件,要求从律师礼仪、职业技巧等方面,对实习律师进行比过去强化得多的教育培训。第二项工作是从日常抓起,省律师协会积极举办年度培训,同时要求各地律师协会加强日常的教育培训工作。第三方面,通过优秀律师、优秀律师事务所的评选培训活动,树立典型。第四,通过反面事例,给大家提醒,敲警钟。
行业协会在这方面工作的空间很大道路很长,同时这项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力量来共同推进。欢迎政府各部门及社会各界人士对对律师行业管理工作随时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对律师执业过程中的任何不良现象给予监督和批评。
转载自:江苏法制报2008-06-06 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