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文件
关于积极组织律师参与“县(市、区)委书记大接访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8-07-25
近期,中央召开了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电视电话会议,研究当前特别是奥运会期间的信访稳定工作,部署在全国开展“县(市、区)委书记大接访”活动。根据中央部署,省及各市也相继召开了信访稳定工作联席会议,组织落实开展市(县)区委书记大接访活动。为充分发挥全省广大律师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省律协要求各地积极组织律师主动参与大接访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大接访”活动的重要意义。
开展“大接访”活动是各级政府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纽带,是解决社会矛盾的重要途径,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关键环节。律师参与政府“大接访”活动,能够将一些有关部门不能受理的信访涉法案件引入法律渠道,避免信访人员重复上访、越级上访以及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甚至矛盾激化,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组织律师参与“大接访”活动有利于增强律师的社会责任感,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树立律师队伍的良好形象。各地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迅速行动,主动争取,在司法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积极组织律师业务骨干参与“大接访”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矛盾纠纷大接访、大调处,推动解决一大批信访突出问题,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确保奥运会等重大活动期间社会政治稳定。
二、明确职责,规范运作,充分发挥律师在参与“大接访”活动中的积极作用
各地要积极做好律师参与“大接访”活动的组织、指导工作,认真做好法律服务和法律宣传,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参加接访律师的主要职责,一是配合领导向上访群众解答他们提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引导上访群众依靠法律法规解决有关问题;二是通过法律宣传,有针对性的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依法规范其上访行为;三是为领导解决信访案件出谋划策,提供法律建议,协助制定解决方案;四是对有诉讼代理请求,并符合代理条件的人员,主动承办其案件,积极引导和疏导上访群众依照法定程序处理,有效分流信访案件。要教育律师坚持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讲法律、讲政策,坚持热情服务、接访规范。在参加大接访活动中,要站在党委和政府的角度,做到为领导提供及时准确的法律政策建议。同时,要对上访群众晓之以理,晓之以法,促进问题依法合理的解决。律师参与接访时,要诚心、热心、细心、耐心,坚持以法服人、以理服人,努力树立我省律师良好社会形象。
三、及时沟通,畅通渠道,确保“大接访”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各地在“大接访”活动中,对掌握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发现的新情况要及时向党委政府和司法行政部门汇报,并与有关部门沟通,反馈信息,避免出现信访事件扩大化。律师在与接访领导意见不一致的时候,不要随意表态,要与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进行沟通,形成共识。决不允许发生一起因律师的不当言行而引起的上访事件,决不允许发生一起因律师的不当言行而引起的矛盾激化事件。各地律师参与活动情况,有好的做法和经验,尤其是积极的举措、取得的成效、涌现的先进典型等情况,要注意加强宣传并及时上报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和省律协。
以上通知,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七月二十四日